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总结一年来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了解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做法及经验,现将报送2012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总结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和要求
(一)2012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总结
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贯彻《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设区市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指导性指标的通知》(闽教发[2011]9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教职成〔2012〕5号)要求,全面深入总结2012年度工作。
1.设区市教育局工作总结应包括5个部分:(1)2012年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概况;(2)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达标学校建设、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职教集团建设、区域行业指导委员会建设等);(3)中职教育制度建设及规范管理(主要是落实闽教职成〔2012〕7号、22号文件)情况;(4)存在问题;(5)2013年主要工作思路。
2.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总结应包括4个部分:(1)学校发展概况;(2)改革创新情况;(3)存在问题;(4)2013年主要工作思路。省级职教集团牵头学校还要总结一年来职教集团工作开展情况。
3.工作总结要力求内容翔实、突出特色、文字简练,控制在3000字左右。工作成效要有具体的案例、数据作为支撑,并附相关的照片、文件资料等佐证材料。
(二)2012年度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报表
1.统计报表(见附件)包括:
表1:2012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情况表;
表2:中等职业教育区域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情况表;
表3: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情况表;
表4:2012年职教集团运行情况表;
表5: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表6:中等职业学校2012届毕业生"双证书"发放情况表;
表7: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表。
2.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县教育局填报表1-7,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填报表1、表3-7。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县教育局和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将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于2012年11月30日前电子发送至我厅职成处(联系人:倪维庆;联系电话:0591-87091307;邮箱:fjzcc@163.com)。发送的文件包注明:**市(省属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
附件:2012年度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报表(表1-7)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21